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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护航山西开发区改革创新

2019-02-28 16:09:53 来源: 国际商报  作者:
摘要:  《山西省开发区条例》3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10章41条,旨在规范开发区管理和服务,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发挥开发区功能优势和开放引领作用,推动山西全省经济转型

  《山西省开发区条例》3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10章41条,旨在规范开发区管理和服务,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发挥开发区功能优势和开放引领作用,推动山西全省经济转型发展。

  山西省商务厅厅长韩春霖表示,开发区是山西省转型综改的主战场、创新发展的新引擎。《条例》的实施将为加速完成山西省构建“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突破体制机制障碍、深化开发区改革、加快开发区建设提供法律保障,从而以法治的方式推动山西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

  多处创新旨在补短板

  受地理位置、历史原因、体制机制等诸多因素影响,山西省开发区发展在开放合作方面存在短板,规划布局、土地供给、产业发展、营商环境等问题制约着开发区的发展。

  截至目前,山西已有经国务院或山西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64家,但开发区的法律地位一直没有明确。在《条例》实施之前,也没有一部全面规范开发区发展、管理和服务的地方性法规。

  韩春霖认为,《条例》的出台是山西省开发区建设的里程碑,在山西省立法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了解,《条例》调整的范围限定为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的规划建设、设立变更、管理运行、产业发展、开放合作、服务保障等相关活动;同时规定了开发区应当遵循的新发展理念和坚持高质量发展等原则,明确了开发区的定位和作用。

  韩春霖介绍说,《条例》有多处创制之举: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开发区管理机构是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并鼓励创新开发区管理体制;第二十四条将开发区近几年发展中的先进经验,如“三化三制”上升为法规,并要求推行“一个窗口受理、集中办理、限时办结”的服务方式,为入区企业提供“一站式、代办制等优质、便捷服务”;第二十七条以“负面清单”的方式列出禁止在开发区建设的项目类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了开发区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方向以及对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资源禀赋优势产业和绿色高端产业的招商引资目标等。

  大胆尝试打出组合拳

  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开发区方面的专门法律。韩春霖认为,在此背景下,《条例》的出台是山西勇于创新、与时俱进、大胆破题的动作,对山西省开发区转型发展、招商引资、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韩春霖表示,《条例》总结了山西省深化改革实践,突出山西特色,将“一步一个脚印”探索出来的全省开发区发展成熟的、行之有效的经验以及复制推广先进地区的先进经验上升为法规固定下来,在夯实建设“示范区”基础上,以法治的方式推动开发区建设迈上新台阶,并通过规定招商引资的开放合作力度、跨区域合作机制、外商投资待遇等内容,形成了开放合作的“组合拳”,为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提供法律保障。

  参与审议《条例》的山西省人大代表表示,《条例》的实施代表了山西省开发区将改革“破题”上升到立法层面的大胆尝试,也代表了山西全力发展开发区、全力扩大开放的信心和决心。期待《条例》的实施给山西省开发区注入新的发展动力,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据悉,山西省商务厅为加强《条例》的宣传解读进行了一系列部署,在官网上开辟《山西省开发区条例》宣传专栏,并通过新闻发布、在线问答、条文释义等形式持续深入开展《条例》的宣传解读;借助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力量广泛宣传《条例》,形成全省各行各业和社会公众关注《条例》、关注开发区发展的良好氛围。(记者 寇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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